· 地区负责人:任务 3、功勋 100,本地区调查员投票。· 1/2 处处长:任务 6、功勋 200,本处调查员投票;3/4 处处长由委员会决定。· 局长:仅现任处长可竞选,任务 10、功勋 300,委员会表决。· 局长可成为委员会候选;3/4 处处长可成为委员会候选;1/2 处处长须先任局长,才可进入委员会候选。· 档案室负责人由最高委员直接指定,不走公开投票。· S2 由处长审批,S3 由局长审批,S4 由委员会投票;审批前须完成人事处调查记录。